远离非法集资,拒绝暴利诱惑
近年来,全国范围内非法集资案件频发,省内也已发现多起,我县也有少数老百姓参与其中,成为了受害者。希望我县广大老百姓尤其是老年人擦亮眼睛,捂住钱袋,莫让自己的养老钱打了水漂。
一、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
近年来,打着各种旗号的集资诈骗案越来越多,诈骗手段也越来越让人防不胜防。为让广大老百姓能够及时分别出非法集资骗局,现将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逐一列出,以供市民参考。
1.借种植、养殖、项目开发、庄园开发、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。
2.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、债券、彩票、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、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。
3.通过认领股份、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。
4.通过会员卡、会员证、席位证、优惠卡、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5.以商品销售与返租、回购与转让、发展会员、商家联盟与“快速积分法”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6.利用民间“会”、“社”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。
7.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“虚拟”产品,如“电子商铺”、“电子百货”投资委托经营、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8.对物业、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,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。
9.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10.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。
11.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12.利用“电子黄金投资”形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13.以高利诱惑投资养老公寓、养生度假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;
14.以“教育储备金”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;
15.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(理财-资金池模式、以不合格借款人在平台上发布虚假借款信息、典型的庞氏骗局)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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