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,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、发展工程。
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,近些年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棚改,已有1亿多居民“出棚进楼”,今年1—9月全国棚改开工534万套、占全年任务92%,对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补短板、扩内需等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下一步,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更好体现住房居住属性,督促各地加快开工进度,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,保证分配公平,确保按时完成全年棚改任务。
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,将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、林区、垦区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。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,商品住房库存不足、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。各地要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,科学确定明年棚改任务。
保持中央财政补助水平不降低,有序加大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。对新开工项目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,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。保障棚改用地,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早日住进新居。
对此,专家表示,货币化安置和实物安置各有利弊,必须遵从“因地制宜”的原则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说,在库存相对充足的地方,货币化安置能够更好满足住户多样化需求,让棚户居民更自由地选择区位、面积,可以节省过渡安置的费用,缩短安置的周期。但对于商品住房库存不足、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地方,则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强调,商品住房库存不足、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,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,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;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,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。